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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高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2133
首次批准日期 2005-6-10
有效期至 2009-6-9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15% 148家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1.5% 23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55-110毫升/亩 喷雾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55-11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 0394-6910116 程远新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毛庄镇经济开发区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药效期较长,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菜青虫有较强的杀虫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施药人员都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袜及眼睛等防护用品,并坚持每日更换一次。施药人员应避免与乳油或稀释液直接接触。施药时不要吸烟进食。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鱼类、家蚕高毒,对蜜蜂、蚯蚓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痉挛、呕吐、全身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先判断中毒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则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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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8206762
中文名称:阿维·高氯
联系电话:0571-86376588,8637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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