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百·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22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6-22 |
有效期至 |
2009-6-21 |
农药名称 |
敌百·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和乐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敌百虫 trichlorfon |
30% |
22家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克/亩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7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华阳和乐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6621708 |
宋东升 |
|
山东省乐陵市铁营乡南侧路东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混和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对植物有渗透作用,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蛉虫和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有一定的杀伤作用,用药时注意远离天敌。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不佳、胃口不佳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
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 忌用碱性液体洗胃和冲洗皮肤。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中避免接触碱性物质,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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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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