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29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9-8 |
有效期至 |
2009-9-7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3.85% |
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5% |
14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2400-3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766777 |
刘军 |
|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云山镇驻地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受雨水影响小。因不引起昆虫迅速脱水,所以它的致死作用较慢。但对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虽有直接杀伤作用。防治梨树梨木虱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 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 施药时需要做好防护设施,戴好口罩等,以免药液吸入和接触皮肤和眼睛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需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脸。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医生在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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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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