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604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3-7 |
有效期至 |
2010-3-6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农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6家 |
辛硫磷 phoxim |
9.9%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农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635-8570388 |
于传生 |
|
山东省聊城市凤凰工业园乔刘村中心路1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以阿维菌素和辛硫磷混配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
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辛硫磷中毒,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呼吸困难、瞳孔缩小、流涎。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和治疗:
1、皮肤接触、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2、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3、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则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为辛硫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阴凉处。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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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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