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612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6-2 |
有效期至 |
2009-6-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95-1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2-26831597 |
吴淑杰 |
|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双发商业街1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防治棉铃虫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5.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恶心、呕吐、大汗、肌束震颤、瞳孔缩小,严重出现肺水肿、昏迷。
抢救措施:
1.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置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畅通。脱去污染衣物,用肥皂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经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清水进行彻底洗胃。2.特效药治疗:阿托品、东莨菪碱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解磷定、氯磷定等),在清除毒物同时,立即给予足量特效解毒药。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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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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