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204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8-30 |
有效期至 |
2009-8-3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绵蚜 |
1200-2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3027025 |
袁亮亮 |
|
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马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480克/升毒死蜱乳油是一种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该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完后,要立即冲洗干净。
4、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时,请立即就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仓库中。
贮存和运输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
2、装卸时轻拿轻放,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3、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本品为易燃物品,不要放置于热源或接近火焰之处。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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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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