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甲戊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23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0-24 |
有效期至 |
2011-10-23 |
农药名称 |
氧氟·甲戊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5% |
25家 |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
33% |
4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7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50581002*0 |
杭岩 |
|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舟路5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选择性和触杀性的复配除草剂,在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的同时,通过胚芽鞘、中胚轴进入植物体内。芽前和芽后早期施用,防除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 建议在大蒜播后苗前对土壤进行喷雾处理1次。
2. 本品对鱼类和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毒性。无特殊解毒药, 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如误食立即催吐,并立即就医治疗。如皮肤接触, 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如眼睛接触,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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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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