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杀虫单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05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1 |
有效期至 |
2011-2-22 |
农药名称 |
阿维·杀虫单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杀虫单 monosultap |
29.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511557 |
刘洁 |
|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卫东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源农药阿维菌素与沙蚕毒素类农药杀虫单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传导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对鳞翅目害虫的幼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恶心、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呼吸困难,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病因,若是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是以杀虫单中毒为主应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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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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