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11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0 |
有效期至 |
2011-3-10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海城园艺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0家 |
辛硫磷 phoxim |
1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海城园艺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2-3217030 |
刘新志 |
|
辽宁省海城市海岫路小河沿路段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用于防治水稻作物上二化螟,具有杀虫、杀卵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为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铜制剂、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6、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远离火源。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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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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