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锡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28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5-12 |
有效期至 |
2011-5-12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锡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3% |
149家 |
三唑锡 azocyclotin |
19.7%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红蜘蛛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信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5-5205668 |
林寿福 |
|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栖霞民营经济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杀虫杀螨剂与锡类杀螨剂复配而成的杀螨剂,持效期较长。本品对成螨、若螨、螨卵均有较好的杀灭作用,可有效控制柑橘红蜘蛛的危害。在推荐剂量下正确使用对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 本产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为避免抗性应尽量减少用药次数。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1、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误服中毒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2、三唑锡:属剧烈神经毒物,中毒后引起头痛,头晕,多汗;重者恶心、呕吐,大汗淋漓,排尿困难。抽搐,神经错乱,昏迷,呼吸困难等。误服者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无特殊解毒剂,防止脑水肿发生,严禁大量输液。
3、如不慎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请医生根据症状进行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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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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