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草除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28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11 |
有效期至 |
2011-6-11 |
农药名称 |
精喹·草除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除灵 benazolin-ethyl |
15% |
5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2.5%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杂草 |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63-8165306 |
程上忠 |
|
安徽省绩溪县华红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精喹禾灵和草除灵的混剂,具有杀草谱广、高效、一次施药兼除油菜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和禾本科杂草。防除看麦娘、狗尾草、野燕麦、牛筋草、马唐、早熟禾、繁缕、雀舌草、猪殃殃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推荐用于芥菜型、白菜型油菜。
3、本品对鱼类有毒,严禁药液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流等。施药器械(包括喷头)用药后应彻底清洗干净,清洗后的废水应妥善处理。剩余药液、包装物应妥善保管处理。
4、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施药和配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对眼、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解毒药,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12岁以上为30毫升,以下减半。呕吐后服活性碳,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包装物不能倾倒、压破、防高温雨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