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苄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28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11 |
有效期至 |
2011-6-11 |
农药名称 |
异丙·苄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异丙草胺 propisochlor |
8.75% |
2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25%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杂草 |
45-95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6-6543866 |
程正林 |
|
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化学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抛秧田除草剂,由有效成分、填料和表面活性剂组成。能防除稗草、鸭舌草、眼子菜、节节菜、三棱草、水芹、异型莎草等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水稻抛栽后7天-20天施药,抛栽田施药应保持5厘米水层7天以上,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不同品种的水稻对本品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 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
3、本品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施药器械清洗干净,清洗的水不可倒入河流、湖泊。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只要不大量摄入,不会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和粘膜
有刺激作用。
2、 施药时应遵守农药安全规则,如眼睛或皮肤不慎接触此药品,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应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运输时确保不泄漏,运输中防高温、雨淋,并且用专用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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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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