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4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12-3-18 |
农药名称 |
啶虫·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啶虫脒 acetamiprid |
5% |
59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黄条跳甲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7472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吡啶类杀虫剂和有机磷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用过的容器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 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6.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青菜21天,萝卜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大田甘蓝为14天,每季最多2次。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
急救措施:本品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请勿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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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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