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8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3 |
有效期至 |
2012-4-3 |
农药名称 |
氧氟·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2.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50% |
8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2.6%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118138 |
杨金霖 |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开源路北首鸿腾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芽前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幼芽、芽鞘或幼根吸收,向上传导抑制杂草蛋白质的合成。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牛筋草、马唐、狗尾草、稗草、藜、反枝苋等多种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 每季最多使用1次。
2. 施药时保持地面平整,排水良好。
3. 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药后洗净手脸等。
4. 用剩后药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应妥善处理,禁止倒入池塘等,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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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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