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丁醚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13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28 |
有效期至 |
2012-7-28 |
农药名称 |
阿维·丁醚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醚脲 diafenthiuron |
19.5% |
31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5% |
14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2-2775592 |
张文 |
|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4号小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而死亡。丁醚脲属新型硫脲杀虫剂,是一种选择性杀虫剂,具有内吸和熏蒸作用。本品可有效防除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甘蓝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宜与强酸及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蚕剧毒,桑蚕种植区及附近严禁使用;对鸟高毒,鸟类保护区禁用;对蜜蜂有毒,避免药液污染蜜源作物。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中含有N,N-二甲基甲酰胺等强极性溶剂,皮肤污染时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眼睛污染时用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眼科医生检查。如误服,彻底洗胃,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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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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