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301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3-11 |
有效期至 |
2016-3-11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泡腾片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6.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草胺 pretilachlor |
15% |
33家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1.5%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67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118138 |
杨金霖 |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开源路北首鸿腾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和酰胺类农药复配的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药效持久,一次性施用,能控制水稻生长期的多种杂草危害。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阔叶作物等后茬敏感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以上。
2.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
3.土壤湿度大有利于药效发挥。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用清水清洗并换衣。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目前没有特效解毒剂,误服时,立即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商品同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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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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