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咪鲜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301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4-3 |
有效期至 |
2015-4-3 |
农药名称 |
苯甲·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5% |
60家 |
咪鲜胺 prochloraz |
15%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炭疽病 |
1200-17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916-2514839 |
赵娟 |
|
陕西蒲城县北环路中段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与咪唑类杀菌剂的复配产品,具有内吸传导性,主要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植物原病菌的孢子形成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对苹果炭疽病具有较好的预防和治疗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本品不能与铜、汞、碱性的农药、肥料等物质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对水蚤类毒性高,禁止鱼塘、河流附近施药,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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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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