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戊唑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502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0 |
有效期至 |
2017-7-30 |
农药名称 |
春雷·戊唑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春雷霉素 kasugamycin |
5% |
33家 |
戊唑醇 tebuconazole |
15% |
1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30-4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719599 |
韦鸿胜 |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澳洋工业园区纬一路西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农用抗菌素春雷霉素与唑类杀菌剂戊唑醇加工而成的复配杀菌剂,既保留了生物、化学农药的特点,又弥补了单一用药的不足。内吸传导性较强,抑菌活性较高,具有保护、预防、治疗三重功效,且疗效迅速而持久。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使用;或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本农药。
2、安全间隔期:水稻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4、该产品应随用随配,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域。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做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避免药物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远离热源、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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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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