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503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0-22 |
有效期至 |
2016-10-22 |
农药名称 |
吡虫·杀虫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大农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0.4% |
88家 |
杀虫双 bisultap |
3.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蔗 |
蔗螟 |
2500-3000克/亩 |
撒施盖土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大农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9-7220201 |
何峰 |
|
山东省莒南县坊前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具有触杀、内吸、胃毒等作用,有效期较长,击倒速度较快等特点,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蔗蔗螟有较好的仿效。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施药后马上覆土,防止鸟类误食。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剂颗粒直接进入水体。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如经口中毒会出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症状,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就诊,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孕妇、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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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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