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腈·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70311F0700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4-11 |
有效期至 |
2009-4-11 |
农药名称 |
氟腈·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1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虫腈 fipronil |
10克/升 |
185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200克/升 |
1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7-83872806 |
安绢 |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和大道白石工业区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吡唑类杀虫剂氟虫腈和有机磷类杀虫剂三唑磷加工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本品对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以及稻飞虱等害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水稻30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高毒,故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稻田;严禁在非登记的蜜源植物上使用。
3.本品对虾、蟹和部分鱼类高毒,故严禁在养虾、蟹和鱼的稻田及邻近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施用过本品的稻田水直接排入养虾、蟹、鱼的池塘。稻田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5.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
6.严禁在池塘、水渠和河流中洗涤施用本品的药械。
中毒急救措施
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等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切勿吞服。如误服,不要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中毒处理应对症下药。可插入胃管洗胃,出现有机磷中毒症状可用阿托品解毒,苯巴比妥类药物可缓解氟虫腈中毒症状。
3.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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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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