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03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9 |
有效期至 |
2023-2-28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大创业生物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20%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0%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500-7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科大创业生物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4815111 |
韩伟 |
|
山东省邹平县长山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和保护性双重机制杀菌剂,具有较好的附着性,可在叶面和果面上形成良好的保护膜,起到防治病害侵染和扩散的作用,防治苹果树轮纹病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不得与含铜、汞及呈碱性制剂混合使用或前后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开启包装时,容器口不要正对着自己或他人,防止农药喷到身上或眼睛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2、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催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02-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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