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1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3-12-23 |
农药名称 |
甲氰·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开封克灵丰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92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省开封克灵丰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8-7486660 |
王广河 |
|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十八里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甲氰菊酯与辛硫磷的混配药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性。对害虫有一定的驱避和拒食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击倒速度较快,速效性较好,尤其对鳞翅目害虫幼虫效果较明显,兼治叶螨。
注意事项
1、药液喷施要均匀、周到,药液随用随配。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对鱼、蚕、蜂高毒,施药时避免在桑园、养蜂区施药或药液流河塘。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接触部位皮肤刺痛但无红斑。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可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3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