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6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3-12-25 |
农药名称 |
丁·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9%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16% |
29家 |
扑草净 prometryn |
3%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75-105克/100平方米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4543278/84543408 |
周承真 |
|
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学工业园黄海二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选择性除草剂丁草胺与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扑草净的复配制剂,可有效防治水稻(旱育秧及半旱育秧田)的一年生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请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科学用药。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
3、本品对鱼等水生动物毒性较高,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4、施药后空袋(瓶)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人体皮肤、眼等有刺激作用。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干净;溅入眼内,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加锁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贮存时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有明火的区域,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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