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8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3-12-29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8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8%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2864502 |
贾立雨 |
|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开源大道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和渗透作用,可防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杀卵作用较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用于水稻二化螟等害虫有较强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3.运输时应注意使用专门车辆。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12-29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