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百菌清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59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3-12-29 |
农药名称 |
甲霜·百菌清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百菌清 chlorothalonil |
64% |
50家 |
甲霜灵 metalaxyl |
8% |
4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葡萄 |
霜霉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9977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并随植株体内水份运转而转移到植物的各器官,可以作茎叶处理和土壤处理,对葡萄霜霉病有效。在植物表面有良好的粘着性,耐雨水冲刷,有较长的药效期。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对鱼有毒,药液不能污染鱼塘和水域。
5.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6.梨、柿、桃、梅和苹果树等会发生药害。
7.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皮肤、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可服活性炭催吐,尚无特效解毒剂,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并远离火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要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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