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62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1 |
有效期至 |
2023-12-31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30%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40%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黄瓜 |
炭疽病 |
71-92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2-23950219 |
高珍 |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高家楼东104国道旁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杀菌剂,兼有保护、治疗作用,适用于防治黄瓜炭疽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和铜制剂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和脸。
4、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池塘及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空袋应烧毁,不得移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
2、本剂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请医生治疗。如溅入眼睛、沾附到皮肤上,应立即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3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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