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3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 |
有效期至 |
2019-2-1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8.3% |
0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6.7% |
1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766777 |
刘军 |
|
山东省青岛平度市云山镇驻地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4. 本品对稻田蜘蛛等害虫天敌杀伤较大,注意施药方法及时期,以减少对天敌的影响。
5. 施药时需要做好防护设施,戴好口罩等,以免药液吸入和接触皮肤和眼睛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需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脸。
6.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可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头痛、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呼吸困难、肌肉震颤、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沾附农药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立即送医就诊。[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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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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