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灭多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5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3 |
有效期至 |
2024-2-3 |
农药名称 |
吡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1% |
88家 |
灭多威 methomyl |
9%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嘉科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5835328 |
屈群超 |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鸣犊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较期长。属硝基亚甲基类化合物,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产生抗性的刺吸式和咀嚼式类口器害虫有效。
注意事项
1、叶面喷洒时对蜜蜂有危害,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水产养殖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桑园附近、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使用时应穿工作服,带口罩、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期间不可吸烟或饮食。作业完毕,应立即洗手、脸及裸露皮肤部分。
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大使用次数2次。
中毒急救措施
如接触皮肤、眼睛,应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药,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2-03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