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扑草净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17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4 |
有效期至 |
2024-2-4 |
农药名称 |
苄·乙·扑草净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沁阳市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9.5% |
8家 |
扑草净 prometryn |
4.2% |
38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0.8%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沁阳市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91-5055073 |
焦文会 |
|
河南省沁阳市崇义镇小金陵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系复合型水稻专用除草剂。可防除稗草、牛毛帜、鸭舌草、眼子菜、四叶萍、节节菜、泽泻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 漏水田和砂性地一般不宜使用本品,或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结合田间管理慎重使用。
2. 不可将有药的田水排入慈菇等水生蔬菜田。
3. 首次使用地区必须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进行。
4. 施用本品后,若连续遇到高温干旱,稻苗可能会产生落黄现象,此时加强田间技术管理,既可恢复正常。
5. 小苗、病、弱苗稻田、秧田、直播田、漏水田等不能使用本品。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 本品对鱼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施药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具,剩下药剂和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0.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若不慎皮肤接触时,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果大量摄入可催吐,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2-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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