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8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5 |
有效期至 |
2024-3-5 |
农药名称 |
扑·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20% |
9家 |
扑草净 prometryn |
10%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30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66031627 |
李春明 |
|
山东省莱西市姜山镇盛德路西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扑草净、乙草胺复配制成的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通过杂草幼芽及根部吸收,扑草净对杂草刚萌芽防治效果较好,而乙草胺则对萌动及二叶期前的杂草有效,二者复配后能有效防除花生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先摇匀后再配药。不得在大风天使用。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等水生物有毒。
4、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要及时彻底清洗皮肤裸露部分。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放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若不慎吸入,应迅速把病员移至空气流通处。
2、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时就皮肤接触部位用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
3、若误服中毒应迅速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避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05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