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29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9 |
有效期至 |
2014-3-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津绿宝农药制造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天津市津绿宝农药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 |
88620025 |
马红 |
|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四道沟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熏蒸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叶菜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大田甘蓝为14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毒死蜱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痛、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清洗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做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准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便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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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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