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0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1 |
有效期至 |
2024-4-21 |
农药名称 |
马拉·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湘沙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10% |
38家 |
马拉硫磷 malathion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湘沙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30-2603999 |
何英锐 |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袁家铺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佩戴好手套、口罩、工作服、鞋袜和眼镜等防护用品;不得直接用手接触药液。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清洗身体污染部位。
4、本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黄瓜、菜豆、高粱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易产生药害。
6、施药后应将包装容器作深埋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应避免触及眼睛和皮肤,如溅至眼睛或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2、中毒后产生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
3、如果意外吸入或误服本品,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引吐)。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晒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贮存在儿童触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3、勿与种子、饲料、食品或肥料等混运混存。
质量保证期
二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4-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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