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509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4 |
有效期至 |
2014-4-24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延边西爱斯开化学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 |
31家 |
丁草胺 butachlor |
19% |
2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00-4500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延边西爱斯开化学农药厂 |
中国 |
0433-2526171 |
金秀渊 |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小营镇东新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二种组份混配加工而成,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请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应穿戴好劳动保护工具(防护服、眼镜、口罩、手套等)避免与皮肤接触;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2.严格控制用药量,砂质田、漏水田使用时须在质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3.不要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在病人清醒时要催吐,保持安静,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运时严防日晒,装卸时轻拿轻放。
2.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3.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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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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