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2820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4, 2009 |
| 有效期至 |
Mar 3, 2029 |
| 农药名称 |
苄·丁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宁市益民化工厂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5% |
0家 |
丁草胺 butachlor |
28.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60克/亩 |
毒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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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多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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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济宁市益民化工厂 |
中国 |
0537-2291046/2298666 |
李友亮 |
|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张黄镇化工产业园金威路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丁草胺混配而成,用于防治水稻抛秧田中部分多年生杂草和一年生杂草。属于芽前除草剂,具有内吸作用。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后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最终导致死亡。
注意事项
1、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 、串水,以免降低药效,水层不能淹没秧苗心叶。
2、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3、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其他敏感作物田中。
4、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
5、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留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废弃物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1)目前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中毒时要催吐,并立即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时要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要就医。
3)如果吸入中毒,要立即转移到清洁通风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不慎泄露应立即清扫干净,并将清扫物做统一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2、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等。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上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3-0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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