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草除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3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22 |
有效期至 |
2024-7-22 |
农药名称 |
精喹·草除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除灵 benazolin-ethyl |
15% |
5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2.5% |
2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油菜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3-49859888/49851266 |
温兴连 |
|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大涧口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甘蓝型油菜田专用除草剂,是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芥菜型油菜高度敏感,不能应用;白菜型油菜有轻度药害,应当推迟用药。对大多数禾本科作物有药害。2、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宜接触本品。3、本品采用聚酯瓶包装,应沿盖口小心拧开,防止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用后的废瓶用清水冲洗干净后集中收集处理。4、施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等,避免药液溅入眼内和接触皮肤。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如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脱下污染衣物,用肥皂水冲洗皮肤;如误服,目前尚无解毒药,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12岁以上为30ml,以下减半。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若病人不清醒,可插管保护呼吸道,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可与饲料、食品、饮料、粮食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水源和火源,远离儿童和不相关人员,并加锁。运输时,应有专门的运输车辆和经培训的专业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注意防止泄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7-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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