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848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24 |
有效期至 |
2024-12-24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美罗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40% |
53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30% |
1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美罗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43-4866611 |
|
|
韩店镇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基硫菌灵和福美双复配而成保护作用的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能有效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产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或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结膜和呼吸道有刺激。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胸闷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呼吸麻痹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应携带此产品标签立即送往医院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远离火源或热源。不与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2 用过的容器应做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12-2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