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4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5-10 |
有效期至 |
2025-5-10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平乐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1% |
148家 |
辛硫磷 phoxim |
9.9%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平乐农药厂 |
中国 |
0773-7890026 |
余观龙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地区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30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生物农药阿维菌素与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周期使用2次。
2、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
4、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
5、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饮食、不抽烟。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不可随地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急促等。若不慎吸入,应立即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5-1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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