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6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6-8 |
有效期至 |
2025-6-8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惠州市银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60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7克/亩 |
喷雾 |
小麦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小麦 |
锈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惠州市银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2-2566777 |
|
|
广东省惠州市马安镇赤澳地段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收性杀菌剂,有双向传导性能,可防治真菌性病害,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小麦纹枯病及小麦锈病。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配使用。 2.配药、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切勿在施药场所吸烟或饮食。 3.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品,应妥善保存。用过包装应妥善处理。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更换衣物。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 急救措施: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若误服,用活性炭洗胃,并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无专业解毒剂,对症治疗。洗胃时防止胃溶液进入呼吸道。注意:昏迷的人切勿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 2.本品应加锁保存。避免儿童、老人接触。切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6-08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