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08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8-10 |
有效期至 |
2026-8-10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62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7.5-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8-2036368 |
|
|
河北省衡水工业新区循环经济园区威武大街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由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具有内吸性和较长持效性,施药后能被植物迅速吸收。用于预防、治疗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就医。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切忌吞服,如吞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40℃。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
核准日期
2011-08-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