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114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30 |
有效期至 |
2026-12-30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62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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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素眉 |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云景路10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两种杀菌剂组合而成,具有保护和内吸治疗作用;药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麦甾醇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最终导致真菌死亡。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对鱼和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清洗身体其他裸露部位。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携带本产品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1-12-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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