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04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3-16 |
有效期至 |
2027-3-15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58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1-67679572 |
杭岩 |
|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舟路5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三唑类复配杀菌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物体内向顶部传导,具有较强的杀菌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或空瓶弃于水中。4、使用过的空包装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用容器内。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请注意防护。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贮存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勿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和动物饲料一起存放或运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03-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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