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09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6-21 |
有效期至 |
2027-6-20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6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9.8%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50-7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5-2821528 |
朱国红 |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山东街13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原药复配而成的。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该药对水生物、蜜蜂、家蚕均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期间注意对周围蜂群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地下水源地附近、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体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3、该药不能与强酸或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失效。 4、施药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等,不可吃东西和饮食,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应避免接触核本品。 8、本品对甘蔗、高粱、玉米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治疗:经口:若主要是阿维菌素引发中毒,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服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三唑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
如不慎溅入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皮肤粘附本剂,可用清水和肥皂清洗干净即可。 如误服大量应及时送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中毒急救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2-06-21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