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16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0-25 |
有效期至 |
2022-10-25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阳新县泰鑫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5% |
1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三化螟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省阳新县泰鑫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14-7300776 |
|
|
湖北省阳新县星国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能力较强,是防治水稻害虫的药剂。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配。
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2-10-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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