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01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7 |
有效期至 |
2028-1-16 |
农药名称 |
甲霜·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33% |
54家 |
甲霜灵 metalaxyl |
5% |
4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立枯病 |
250-300克/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24-89608442 |
蔡国庆 |
|
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杭州西路4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杀菌剂,可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并随体内水分运转到各部位,可做种子处理剂和土壤处理剂,防治土传病害,对水稻苗期立枯病有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铜、汞制剂及碱性药物混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在强碱性土壤地区应配合使用床土调酸剂。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每季使用一次。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 若误食中毒,应立即服大量清水催吐,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 如药液溅到皮肤,应及时用水冲洗,并换洗衣服。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1-1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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