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409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4-14 |
有效期至 |
2024-4-14 |
农药名称 |
吡蚜·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悬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蚜酮 pymetrozine |
5% |
47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88351386 |
刘玉玖 |
|
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三嗪酮类杀虫剂吡蚜酮和广谱有机磷杀虫剂毒死蜱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主要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并表现较好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勿与其它碱性物质和铜制剂混用。使用本剂前后一周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家蚕毒性高,开花植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等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利血平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4-04-14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