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噻嗪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11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6-25 |
有效期至 |
2025-6-25 |
农药名称 |
吡蚜·噻嗪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蚜酮 pymetrozine |
10% |
48家 |
噻嗪酮 buprofezin |
15% |
3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20-24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68896878 |
王超 |
|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黄海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蚜酮与噻嗪酮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防治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和戴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得吸烟、进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对蜂、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清洗,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排入水体,避免污染水源,注意对水生生物和蜂群的影响。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溅入眼睛、皮肤后,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无特殊解毒药剂,若发生中毒,立即请医生对症用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2、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的库房中并加锁。远离热源或火源。3、在贮运过程中注意防水、防潮、防晒,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6-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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