虱脲·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03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3-16 |
有效期至 |
2026-3-16 |
农药名称 |
虱脲·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虱螨脲 lufenuron |
1.2% |
53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8.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90-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3027025 |
袁亮亮 |
|
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马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毒死蜱和虱螨脲复配而成,毒死蜱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多种害虫有较好的防效,虱螨脲是一种最新一代取代脲类杀虫剂,对多种害虫也具有很好防效,经室内生测表明,二者进行复配具有增效作用,并且其剂型微乳剂是一种对环境友好的农药剂型,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鱼以及水生生物高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对蜜蜂高毒,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3、本品对眼睛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作为他用。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需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6-03-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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