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灭草松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14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0-14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农药名称 |
2甲·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清原农冠抗性杂草防治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0克/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灭草松 bentazone |
400克/升 |
41家 |
2甲4氯 MCPA |
60克/升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33-167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青岛清原农冠抗性杂草防治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4183222 |
金涛 |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泊尧路北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2甲·灭草松是采用两种有效的莎草和阔叶除草剂经配方筛选后混制而成,对水稻田的恶性莎草科(特别是三棱草)及阔叶杂草有很好的防除效果。此产品是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施用时要避免在直播水稻4叶期前施用。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2、施药时穿防护服、戴眼镜、手套等防护用品。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清洗手脸等。 3、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敏感作物田。 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它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可能引起敏感,如接触时,立刻用大量清水洗涤沾污的皮肤;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食或吞服药液,应立即引吐及服食医用活性炭,请勿食用促进吸收本品的食物如脂肪(牛奶,蓖麻油)、酒类等。保持空气流通。若昏迷不醒,请侧卧;若停止呼吸,请使用人工呼吸措施。若感不适,应立即携此标签求医,不要拖延治疗。医生使用去污染,口服后给清水洗胃,洗胃时应防止呕吐物吸入肺,维持生命体征。注意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对症治疗。目前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10-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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