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吡蚜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14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1-14 |
农药名称 |
烯啶·吡蚜酮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石家庄宝丰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
20% |
27家 |
吡蚜酮 pymetrozine |
60% |
4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宝丰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5971250/87315380 |
马晓华 |
|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窦妪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由吡蚜酮和烯啶虫胺两种作用理机不同的杀虫剂复配而成;吡蚜酮具有独特的口针阻塞效应,害虫一经取食迅速抑制进食;烯啶虫胺可以快速阻断害虫神经的传导。两者复配可有效防除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等;不得吸烟、进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2、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蜜源期及天敌放飞区、养蜂区、鸟类保护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他作有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中毒急救:1、用药时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5、误服:请勿吸吐。出现上述症状,请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外,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11-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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