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草·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40116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24, 2024 |
| 有效期至 |
Jan 23, 2029 |
| 农药名称 |
氟草·草铵膦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市永川化学制品厂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6%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60% |
0家 |
丙炔氟草胺 flumioxazin |
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60-10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重庆市永川化学制品厂 |
中国 |
023-49815881 |
张弟军 |
|
重庆市永川何埂镇聚美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丙炔氟草胺和草铵膦复配的除草剂;该产品具有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的特点,可有效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鞋子,戴帽子、口罩和手套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4-01-2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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